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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

【承包网】 发布于 2014/12/28 8: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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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2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获悉,为把天津市建设成为北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该委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三部分内容,共制定了17条意见。

  《意见》指出,今后全市将大力鼓励利用网络实现创业就业,放宽名称字号及行业用语的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打造自主品牌,对于已有自主品牌、产品质量良好、市场信誉较高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重点型、梯阶型培育,建立品牌培育库,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建设起一批商品特色突出的专业网上交易平台,积极培育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行业门户网站,发展一批商品门类齐全,市场覆盖面广,集交易、支付、信息发布、网上会展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网络交易平台。此外,加强电子商务市场信用建设,依法查处电子商务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电商健康发展等。

  专家解读

  一,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创建自主品牌,对于电商企业意味着什么?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创建自主品牌在当前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极为迫切。过去电商的代名词是低价,而现在这种情况正在发展转变,随着越来越多的品牌商、传统零售商进入电子商务,给人们的影响是网购不仅是低价,而且也有好的产品,也能享受好的服务,这个转变很重要,这也能更好地推动天津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电子商务市场信用建设,能给电商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天津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张岳:目前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还是以阿里等一些大的电商自主制定为主,天津市打造“官方”信用平台,不仅将让消费者更加受益,也将聚集更多的知名电商。此外,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以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是一种很重要的制度创新,这将大大降低天津市电子商务企业的创业门槛。

作者:单毅 王梓 编辑: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