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制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将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到2015年,我国将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产生3~5个千亿级企业,形成10个以上产业收入超过千亿元的城市,培育2到3个产业收入超过5千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软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
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将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外包、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IC)设计等十大重点领域,并将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基础软件提升、工业软件应用促进、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软件名城和示范基地创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安全可靠软硬件应用推广、云计算创新发展等八大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伴随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不断深化,软件与网络深度耦合,软件与硬件、应用和服务紧密融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 快向网络化、服务化、体系化和融合化方向演进。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商业模式变革方兴未艾,新兴应用层出不穷,将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
《规划》指出,计算技术的重心正逐步从计算机转向网络,软件的技术和业务创新与网络发展将深度耦合,网络将成为软件开发、部署、运行和服务的主流平台。软件产品基于网络平台开发和运行、内容基于网络发布和传播、应用基于网络构架和部署、服务基于网络创新和发展成为大趋势,网络化操作系统、网络软件开 发工具、网络运行管理平台、智能终端平台、远程运维等基于网络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应运而生,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的新兴服务将 推动服务模式、商业模式不断创新。
《规划》还指出,软件服务化进程不断加快,原有软件产品开发、部署、运行和服务模式正在改变,软件技术架构、企业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将面临重大调整。以软件应用商店等为代表,服务导向的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软件相互渗透,软件向更加综合、广泛的一体化软件平台的新体系演变,硬件与软件、内容与终端、应用与服 务的一体化整合速度加快。产品、资源和服务的体系化趋势日趋明显,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等基于平台的服务模式日趋成熟,移 动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数字电视等综合平台不断涌现,基于产品、信息、 客户的资源整合平台及其商业模式创新成为产业核心竞争力。
以下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
前 言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 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发展和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 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全球软件技术和产业格局孕育着新一轮重大 变革,为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带来创新突破、应用深化、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和《信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达28.3%,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集聚日益明显,国际化水平持续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已具备再上新台阶的坚实基础。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达到1.36万亿元,是2005年的3.5倍,超额完成“十 一五”规划目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的比重从2005年的10.2%提高到2010年的18%,从业人员超过300万人。产业结构向 服务化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所占比重稳步上升,新兴网络软件和应用服务快速发展。
产业聚集效应突出,企业实力明显提高。2010年,广东、北京、江苏、山东、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和四川9个省市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 入之和占全国的87%。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带动作用和影响力快速提升。2010年,我国年收入过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 简称软件企业)已经超过2000家,其中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有7家,超过100亿元有4家,超过500亿元有1家,大企业日益成为产业创新和规模 发展的主导力量。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部分领域取得突破。在“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力推动下,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套件、中间件等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明显 提升,集成整合不断深化,在党政等关键部门、电子政务等重点领域以及电信、电力、邮政、制造等重点行业得到了较好应用。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取得良 好进展,信息安全服务迅速发展。企业管理软件、互联网应用软件、游戏软件等产品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逐步扩展。中小企业创新活跃,在移动互联 网、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迅速崛起。
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等各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 增强,极大激发了产业创新活力。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实现预期目标。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比例逐年提高。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手段提高核心竞争力,参 与国际市场竞争,主动应对技术标准制约和市场竞争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在《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0]18号)等一系列产业政策的推动下,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应用环境、政策环境得到改善。
产业地位显著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带动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催生了一批高附加 值、绿色低碳的新兴产业,为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许多省市立足产业资源优势,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 柱产业加快培育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