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局面,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早有预感。前几日,有位写字的朋友向我感慨为文不易。确实,在互联网思维尤其是运营思维尚不发达的农村,给传统纸媒写稿、投稿这样的写作方式,对于普通作者来说真的不易。他问我,听说微信可以赚钱,是真的吗?我说是。但紧接着我又补充说:“但靠微信赚钱有些晚了。”
朋友可能不太理解我的说法,我甚至也感觉自己说得有些武断,但我却有这样的直觉。从运营角度讲,因为一个人运营一个公众号会面临很大的困难,正如我以前对一个仰慕罗辑思维且很天真的创业者讲过:“罗辑思维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从规范化的角度看,微信公众号野蛮生长的时期不可能长久,严格规范的时刻肯定会到来。正如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野蛮无序,互联网每一个金矿在最初都是面临野蛮开采的,而最终,一大批挖了第一桶金的人满载而归,后面的淘金者则会异常辛苦。
而微信的规范化从何开始,版权应该首当其冲。
可能是我的思想与意识比较封闭,我没有真正地投入过时间与精力做过微信公众号,可以说就等于没有微信公众号。据说像微博认证的用户、腾讯博客空间认证的用户在公众号发展初期是有很多便利条件的,等我知道这事情的时候,认证程序已经相当繁琐。就是我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如果在某搜索引擎的微信搜索中搜索自己名字的话,自己的文章也会出现在很多公众号中。没署名的呢?那就不得而知了。而别人的,恐怕就应该更多。
在微信尚未进入真正商业化的时候,这些涉及版权的问题可能还不是太引人注意,但关键是,如今的微信不但让公众大号赚了钱,自己也开始投放广告。你既然赚钱了,那就不能让别人白辛苦。于是,微信公众号的版权问题自然而然就进入公众的视野。
但是,假如没有名人或大机构涉及其中的话,微信公众号版权问题估计还引不起太大的重视,一如当年韩寒等一干作家状告百度文库一样。我一直在思考:如果不是新华社的三篇关于微信的文字,腾讯官方会如此积极的回应吗?
细细想来,互联网版权纷争,似乎从未停止过。从视频网站的版权之殇,到百度文库的版权官司,再到今天微信公众号的版权乱象,我们某些商家的互联网意识越来越强,版权意识却并未随之快速增长。而部分原创网民倒是成了版权的“枉死鬼”,另一部分阅读网民则成了侵权意识的推波助澜者。毫不夸张的说,微信公众号拉低了中国网民的版权智商。
我不知道腾讯是否意识到了这种危机,但腾讯的“积极回应”给我的感觉似乎有些“敷衍”。2014年推出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仅仅是看起来很美而已。这种对版权被动的维护,远不能对日益泛滥的微信公众化侵权行为起到遏制作用。在笔者看来,对待微信抄袭者,腾讯还是主动一点为好。
何为主动?如何主动?
一直以来,腾讯就是被动的。有人举报,就去追查,至于追查的速度,举报者心知肚明。当然,被动在某些时候也是必然的,一个一个的查,非把人累死不可。不过,腾讯完全可以“枪打出头鸟”、“射人先射马”、“杀猴给鸡看”,主动地监管、打击、惩罚、取缔一批影响力大、粉丝多、收入高的大号们,这样总比坐着等举报要强许多吧?微信的公众号虽然号称有近千万,但影响力大、粉丝多、收入高的大号有多少,腾讯应该是心知肚明。你紧盯着那些大号,哪怕他们有侵权的“蛛丝马迹”,也要严惩。这样的话,《罗辑思维》“盗版”、《中国企业家》杂志“强用”这样的事情,恐怕会少很多。不信腾讯试一下,如果某个业界知名的大号涉嫌侵权,你把它给关闭了,把原创者该得的收入还给原创者,我看还有人敢侵权不?
主动出击之余,腾讯最好还应该鼓励网友举报抄袭者。设立网民监督团这样的机构,或者与国家版权机构、民间版权机构合作,让广大网友在阅读微信公众号文章的时候,把侵权的文章举报给官方,官方予以重奖。请部分专家、作家、作者研究、关注这个问题,时刻提出建议。而对原创者的鼓励,是激励原创从而打击侵权的必由之路,微信大可以看看今天百度文库对原创者的激励,或许会有些收获。这样的话,让侵权付出代价,让原创者收益,侵权何处遁形?
但难题是,在某种意义上,微信是靠公众号的繁荣来维持自己的表面繁荣,如果大刀阔斧地监管,微信说不定会衰落。而那些依靠微信赚来真金白银的少数人,会不会如当初放弃微博一样放弃微信,谁也说不准,当然前提是有足够强大的微信替代者。但不管怎么样,微信公众号版权是个必须要关注并且要解决的问题,否则侵权就像蛆虫,迟早会害了微信。所以,对待微信抄袭者,腾讯还是主动一点吧!
作者:姜伯静 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