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上海交委颁发国内第一张“专车牌照”的热度还没有散去,后脚各个专车平台燃起的希望就被交通部打了脸。
今日下午,网传的约租车管理办法终于接开了面纱。交通运输部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并表示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在交通部发布的两份文件中,将专车纳入了出租车的管理体系,并称“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
但是在交通部办法的这两则文件中,专车已然不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样子,先来看下“约租车”模式的样子,大概有五项规定:
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和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并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并取得当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件。考虑各城市差异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使用强度等因素,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自行确定车辆标准和具体营运年限等要求;
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龄,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事中事后监管。禁止非营运小客车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活动。
和此前“上海模式”相同的是,政府对于平台资质的认定较为一致,即,要求平台方具备企业相关资格和所在地的服务能力外,还需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等。而车辆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运营证,司机也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从业资格上岗证。
但是在交通部新发布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非运营性质的私家车是禁止接入互联网平台进行客运服务的。合法的互联网出租车运营专车车辆必须拥有《交通运输证》,而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才可以进行运营,显然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专车平台都是不符合规定的。
此外,专车平台正是因为价格的补贴才真正培养起了用户习惯,此前曾称“约租车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50%”,而此次发布的《办法》则规定,运营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如果运营企业要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需提前10天将奖励、促销等方案向社会公告。
更为重要的是,和现今各大打车平台的现状不同,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这意味着,如果一辆车同时注册滴滴和Uber提供运营服务,未来将是不被允许的。另外意见稿还规定,网络约租车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综上所述,目前市场上唯一符合要求的是前段时间北汽刚刚推出的“首汽约车”。钛媒体此前进行了报道,9月16日,首汽集团和祥龙出租公司面向北京地区推出“首汽约车”平台,提供预约出租车服务,有舒适型和商务型两款车型,挂北京出租车特有的“京B”牌照,驾驶员持有从业许可证件,并随车提供统一的北京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在昨日“上海模式”推出之后,钛媒体曾发表评论称,“政府给专车发放牌照是共享经济的退步”,而显然相比起“上海模式”而言,此次交通部发布的两份意见稿严格的太多。不过在此次意见稿发布之后,滴滴快的方面也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仍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但政府的态度已然非常清楚,“如果要偏袒,永远偏袒公共交通。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解决大城市交通,公共交通的优先是唯一的出路。约租车、租赁车作为公共交通和巡游出租车的补充,作为提供给市民多元化选择的宗旨不会变。”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孙建平在滴滴拿到专车牌照之后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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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