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19日午间消息,专车公司Uber出席美国参议院就避税问题举行的听证会时表示,该公司之所以没有在澳大利亚缴税,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在那里创造营收。
Uber表示,其澳大利亚业务允许司机保留75%的车费,剩余25%则归属其荷兰分公司。Uber澳大利亚分公司仅在该国聘用了一些支持员工。该公司说:“Uber澳大利亚并没有创造营收,这些营收是荷兰分公司创造的,是荷兰的平台创造了这些营收。”
Uber还表示,澳大利亚政府不应该使用1999起草的税法对该公司征收商品和服务税,因为他们是一家创业公司。
Uber公共政策总监布拉德·吉斯克(Brad Kitschke)说:“由于我们采用了全新的商业模式,所以把1999年的法律套用在我们身上是不合适的。”他认为,不应该按照出租车公司的标准对Uber征税,因为Uber是一家科技公司,而不是出租车公司。
Airbnb也出席了当天的听证会,该公司拒绝对美国参议院透露他们在澳大利亚缴纳的税款,但承诺无论获得多少利润,都已经按照37%的税率向该国纳税机构支付了税金。
该公司还表示,澳大利亚不应该关心他们是否缴税,因为该公司的业务已经推动当地经济实现了增长,正所谓“人人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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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书聿 编辑:李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