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12月10日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将是首份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文件。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文末显示“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这一表述可以判断办法将在年内出台。
互联网保险销售可以突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限制,这是业界最关心、也是此前争议较多的部分。
根据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并没有对是否放开经营区域限制进行“一刀切”,而是适度放开简易型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经营区域限制。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监会将适度放开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经营区域限制,今后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销售人身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以及涉及个人的家庭财产险、责任险、信用险和保证险,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市,但高现金价值保险和车险尚未开放异地销售。
征求意见稿还建立了保险机构及第三方平台的退出管理。保险机构如造成交易数据丢失或客户信息泄露、误导宣传、擅自授权分支机构开办互联网保险业务等情况的,将不具备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条件;同时,第三方网络平台如违规,也将面临整改,拒不改正者将被列入行业禁止合作清单。
保险业在此之前一度大力研发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不过在保险企业触网的一年多时间里,各种“奇葩险”和高收益险种问世。今年8月15日,保监会对5家财险公司产品分别发出监管函,并叫停涉嫌违规的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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