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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贸创新发展试点成稳外贸新引擎

【承包网】 发布于 2020/8/31 2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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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层面接连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作出部署:7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决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7月31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和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这两次工作部署体现了当前国家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重视,既是对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的有机延续,也给出了新时期下试点工作的新任务、新方向,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试点发展成效显著再扩容

  2016年,我国推出首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包括上海、南京、海南等15个地区;2018年,试点进入深化阶段,增加北京和雄安新区,试点地区达到17个。4年来,试点地区在促进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9年,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试点带动下,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6542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7850亿美元,年均增长4.7%。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球服务贸易大幅下滑,而我国服务贸易总体呈现趋稳态势,服务贸易试点工作也有序推进,总结出一批成功经验,基本形成了区域协同、错位发展格局,引领、示范、带动效应更加显著。

  按照国常会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全国21个省份部分地区,围绕拓宽开放领域、提升便利水平进行改革探索,包括发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在常态化防控下加强旅游和体育国际合作等,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此,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国家在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方向上是很精准的,涵盖了服务贸易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同时突出了重点发展领域。例如,在常态防控下发展旅游和体育国际合作,对促进疫情下的自然人移动和境外消费将产生积极的促进效应。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此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正在按程序推进新一轮试点的相关工作,将于近期及时发布新一轮试点名单。


  新一轮深化发展有的放矢

  紧随国常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和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对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试点经验落地见效、案例发挥作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该文件总结了5项试点经验,其中“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立举办经济技术展会便利举措”“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等2项拟在全国复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贸易功能集成拓展”“国际航行船舶移泊免办边检查验”“开展服务贸易开放度评价”等3项拟在试点地区复制推广。

  郑伟表示,5项试点经验中最大的亮点是“便利”和“开放”。例如,港澳办展便利举措、单一窗口、国际船舶移泊免检,都是围绕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而展开的。又如,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方面,服务贸易企业大多具有轻资产属性,导致其在融资过程中遭遇很多瓶颈,严重影响企业发展。但服务贸易企业往往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的特点,此举充分发挥了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取长补短,将大大提升企业融资的市场化、便利化水平,促进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衔接;再如,开展服务贸易开放度评价,采用综合性指标体系,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进行量化评定,找出我国在服务贸易开放过程中的短板,并提出改进方向和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补短板”“促开放”。

  谈及一同发布的新一批20个最佳实践案例,郑伟说,“这20个最佳实践案例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自然人移动便利化、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探索传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创新发展文化贸易。从中不难看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动传统服贸转型升级、吸引高端国际人才等将成为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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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