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此次《意见》出台引起了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启动早、环境好,业态和模式创新活跃,对于激活消费、带动就业的潜力巨大。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众多领域成为数字新技术的“试验场”、新模式的“练兵场”、新业态的“培育场”。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代驾员、职业主播等就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在线学习服务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信息安全测试员等一批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涉及的新职业应运而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支撑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意见》,提出了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15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问:《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的哪些问题?
答: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传统的惯性思维和政策制度等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意见》主要是打破制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4个方面惯性思维。一是打破业态治理“按行划片”的惯性思维,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能力;二是打破数字化转型“单兵作战”的惯性思维,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效益;三是打破就业服务和保障“雇佣”的惯性思维,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四是打破生产资料“占有”的惯性思维,进一步提升要素利用效率。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方向?请简要介绍一下具体支持政策。
答:《意见》从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新型就业形态、共享经济新业态等4个方面,针对15种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在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方面,一是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二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三是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四是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在促进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方面,一是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开展产业互联网重大工程布局,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行业的产业融通发展平台。二是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转型成本。三是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是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智慧农业。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促进产业加快无人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
在培育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方面,一是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二是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三是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在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展方面,一是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服务进行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二是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进行共享。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三是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提高社会各类资产使用效率,畅通经济循环。四是激发数据共享开放新活力。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健全数据流通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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