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以2014年1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金融机构聚集、多功能要素市场完备、综合营商环境一流的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总目标。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昨天接受本报独家专访表示,研判未来趋势,改革创新是新30年金融业发展的主基调和最大红利;深圳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坚持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以开放创新引领深圳金融业新一轮跨越式大发展。
改革创新是深圳金融业立足之本
陈应春表示,回顾30余年发展历程,深圳金融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成长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成功跻身于国内金融“第一方阵”,基本奠定了国内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地位。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创新已成为深圳金融业发展的原动力和核心引擎。
通过制度创新,深圳金融业立足“小政府、大产业”的基本原则,创造了国内金融领域近百项“第一”,政府绝不干预金融具体运作,市场主导配置资源成为行业普遍规则,市场主体真正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通过政策创新,深圳奠定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政策扶持基调,率先构建了包含系列扶持措施的产业政策体系,多方面、全方位努力塑造最适宜金融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通过机构创新,基本建立起以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主体,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并涌现出招商银行、平安保险等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充分代表深圳品牌形象的金融企业。目前全市金融机构数量已达315家,其中法人机构122家,机构密度位居全国前列。
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各金融领域经营绩效持续向好,银行业存贷款余额、证券公司资产营收、保险业保费收入、上市公司IPO规模等主要指标长期居于全国前列,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城市建设。金融业以不足全市1%的人口,创造了14%的GDP和超过18%的税收,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和深圳质量。
通过开放合作创新,深圳依托毗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特色优势,在人员交流、机构互设、产品互认、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深入推动深港金融合作,并抢抓前海先行先试政策契机,率先启动跨境人民币贷款、外商股权投资等创新试点,提高了金融国际化水平。
可以说,坚持市场化道路是深圳金融业的求生之道,改革创新是深圳金融业的立足之本,开放合作是深圳金融业的成长之源。
改革创新是未来30年金融业发展的主基调
陈应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总目标,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等具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将民营金融机构准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规范债券市场、利率汇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
可以预见,今后一个时期乃至未来30年,改革创新仍将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最大红利和主基调,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
其一,改革创新范围更宽、领域更广。随着我国金融业规模体量、业态品类等持续发展丰富,金融改革创新可能诞生于社会经济各个层面和角落。传统金融业态整合集聚、提升效能的深化改革,与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交叉性财富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探索将相互交织、互为促进;“大资产管理”时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业经营格局或将取代原有银、证、保界限分明的格局,金融改革创新更加多元化、更错综复杂。
其二,改革创新层次更深、开放力度更大。市场化、国际化是新30年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新时期金融改革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将超过铺摊子的规模扩张,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中一些核心领域、关键环节,如利率汇率市场化等,将取得“最后一公里”的重大突破,并将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刻影响。
其三,改革协同性、地方政府参与性更强。经济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财税、金融等领域中体制机制性问题往往相互交织并彼此牵制,某一个领域改革的单兵突进难以取得实质效果,需要综合改革举措的统筹规划。金融改革、财税改革、要素价格改革及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其他领域改革或将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同时,在中央统筹部署和金融机构自发式创新外,地方政府将更多地参与到引导、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进程中,形成全面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以改革创新应对“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挑战
编辑:贺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