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获会议原则通过,将以市政府2014年1号文件形式颁布实施。《若干意见》立足市场化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主线和国家金融改革的政策导向,通过制度设计和统筹谋划,以突破性改革举措强化深圳金融创新中心优势,形成未来一个时期深圳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突出五大金融领域改革创新
《若干意见》提出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总目标:立足国际视野,践行国家战略,持续丰富金融创新中心功能和内涵,全力打造“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引领区、跨境金融业务的先行区、创新金融业态的集聚区和产融紧密结合的示范区”。
《若干意见》着力推动更契合深圳市实际、更体现深圳市优势的金融改革创新举措,突出在跨境金融、民营金融、创新金融、产业金融、民生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
充分借助深圳毗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深港金融合作,拓宽深港跨境资本双向流通循环渠道,推进跨境资产交易,大力发展跨境金融;充分发挥深圳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的特色,不断拓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大力发展民营金融;充分依托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达、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互联网资源集聚的良好条件,大力发展创新金融;充分结合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基础和未来发展规划,围绕重点产业及关键领域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充分发挥深圳金融组织体系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完备、金融服务网络发达的优势,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便捷、高效、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民生金融。
鼓励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若干意见》从完善金融资产市场化定价基础、有序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拓宽产融结合路径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有效对接、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等方面提出了28条改革创新举措,其中很多是深圳先行先试之举:
在完善金融资产市场化定价基础的改革创新方面,提出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准入制度,争取进一步放宽境内外金融机构准入的有关限制。鼓励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参与金融机构改革,支持通过多种方式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及涉足新型金融业态。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拓展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率先承担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任务。全面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配合主管部门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融资、转板、并购重组等制度。加快组建各类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积极探索信贷产品及特定种类的资产证券化,提高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
推动深港金融产品互认
在有序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促进跨境资本自由流动的改革创新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全方位深化深港两地在金融市场、机构、人才等领域的对接合作,推动金融产品的互认买卖和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争取率先构建既适应国内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加快推动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跨国公司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再保险等业务创新,拓宽人民币跨境流通循环渠道。支持在前海建立本外币在岸、离岸账户探索实施分账核算管理,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创新。争取推动和深化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等,推动外汇管理体制和企业现行外债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落实好国务院批复前海开发开放的系列政策,加快先行先试,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建设前海金融特色功能区。
鼓励设立社区银行社区金融服务网点
在拓宽产融结合路径、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有效对接的改革创新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及保障性住房、养老、医疗文卫等社会民生领域倾斜,推进产融更紧密结合。鼓励设立社区银行和社区金融服务网点,开展与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需求相匹配的投融资产品创新,完善社区金融服务体系。扶持发展融资租赁产业,支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融资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股权投资产业,深化外资股权投资创新试点,打造多元产品的“大资产管理”格局。推动金融服务外包和商业保理业务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完善碳排放交易等绿色资本市场,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信用评级市场
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创新和协同工作机制、营造一流金融发展环境的保障措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探索靠前监管、金融混业监管的可行路径,推动监管创新。启动实施国际金融人才战略,推动建立市区联动的金融人才支持体系,建立金融智库和干部挂职交流常态机制。从强化产业政策激励作用、加强市区联动、探索地方金融控股平台、保障金融产业用地需求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撑。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征信机构,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信用评级市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努力构建金融安全区。
将陆续出台跨境金融互联网金融等专项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负责人昨日在解读《若干意见》的创新要点时表示,市政府以2014年1号文件形式推出《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将引领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新一轮高潮,“推动深圳金融业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保持深圳金融创新中心的优势和前海金融先行先试的热度”。
该负责人表示,金融事权主要隶属中央,对《若干意见》中提出属于国家层面统筹部署及中央事权的重大改革创新项目,深圳市将积极推动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率先在深圳试点实施;对近期即具备实施条件的若干改革创新领域,深圳将积极利用前海平台先行先试;对属于地方事权或近期即可推动实施的项目举措,市金融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方案,加快推动落地。据悉,《若干意见》推出后,深圳将陆续出台改革创新举措的专项实施方案,主要涉及有深圳特色的跨境金融、体现深圳产业优势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化导向鲜明的民营金融等领域。
作者:崔霞 编辑:李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