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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商务局局长吴花蕾就《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

【承包网】 发布于 2014/12/28 9: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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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漯河市为什么要制订持扶电子商务发展的办法?

  吴花蕾:近年来,电子商务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已经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经济的典型代表,为社会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市场和新的就业方式。

  从河南省来看,随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市、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试点省先后获批,省委、省政府逐步把电子商务作为重点产业大力扶持发展,并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推进全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郑州、洛阳、新乡、安阳等市抢抓机遇,纷纷结合本市有利条件和主导产业,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设立了专项发展资金,电子商务工作成效明显。

  漯河市是省政府确定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一体两翼”的其中“一翼”,电子信息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被市委、市政府明确列入“六项重大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在富民强市、加快发展中担负着重大任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今年以来成功引进阿里巴巴、慧聪网、深圳百米生活等7家知名电商企业,爱趣团购网、侠行客旅游网、自由战士等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加快发展,南街村、曙光、三莎鞋业等传统企业应用电 商成效明显,东兴电子商务产业园、豫中南速递电商物流园、亚力太电商物流园等园区的电商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呈现出势头强劲的良好态势。但放眼全省大环境,特别是与郑州、洛阳等兄弟市相比,漯河市电子商务发展还相对滞后,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意识较低,本土电商企业个头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都需要市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扶持、做大做强,营造竞相发展、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助推我市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记者:《扶持办法》是如何产生的?

  吴花蕾:市政府高度重视《扶持办法》的出台,责成我们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自今年2月份以来先后多次外出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重要专业会议,学习借鉴了郑州、洛阳、新乡等兄弟市以及义乌、杭州、温州、金华等发达地区已出台的相关文件,走访调研了本市20多家各领域电商企业代表,征求了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办公室和省网络营销协会专家的意见,结合漯河市实际,起草了《扶持办法》。随后,市政府多次召开由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对《扶持办法》进行专题讨论并征求意见,其间,我们还认真听取和吸收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目前的《扶持办法》。

  记者:《扶持办法》的扶持对象和奖励标准 是怎么设计的?

  吴花蕾:《扶持办法》是漯河市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扶持对象的设定上,我们突出优先扶持本土企业,鼓励引进外来知名企业,涵盖了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服务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等平台企业,以及传统企业和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同时,我们还前瞻性考虑到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与外地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相比,具有一定的突破性。

  在奖励标准的设定上,我们突出抓大放小,集中力量扶大扶强。同时,本着结合漯河发展实际的原则,考虑到很多电商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纳税额度较低;有的刚刚起步,还正享受免税待遇,因此,把奖励标准设定为按照经营业绩的大小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经营业绩的0.2%。这种办法在外地市也较为普遍,比如浙江省杭州市、义乌市,省内的洛阳市、新乡市。另外,考虑到当前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速度较快,《扶持办法》的实施年限为暂行,便于根据将来形势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记者:《扶持办法》出台将对我市电子商务从业者带来哪些利好?

  吴花蕾: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创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开展科技研发、配套设施投入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对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对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服务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等平台企业,以及应用B2B、B2C、C2C的经营主体,按经营业绩的大小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连续三年的租金补助;对迁入漯河的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建设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园区(基地、楼宇)开展配套设施投入,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支持园区(基地、楼宇)集聚发展,运营主体每吸纳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给予1万元的奖励;支持园区(基地、楼宇)运营主体对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实行租金优惠,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另外,我们还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对建设方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对获得省级及其以上财政扶持政策或表彰奖励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配套补助或一次性奖励;每年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入围企业优先安排项目申报及政策资金扶持。

  记者:电商从业者如何获得上述扶持和奖励?

  吴花蕾:市政府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各项奖励补助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共同承担。列入市级各项奖励补助的项目单位,可向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多部门联合审核,对项目进行考察、考核或验收,并签署审核意见,初步确定奖励补助项目和奖励补助金额,在媒体上公示。媒体公示期满后,由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补助资金。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设在市商务局,广大电商企业可随时到市商务局咨询详细情况,也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是:0395-3156910。

  我们相信,《扶持办法》的出台将会更好地促进我市电商企业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集聚发展,将会更有效地促进漯河市电商产业链的加快建立和完善。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电子商务必将成为我市新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新业态的重要支柱产业。

 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