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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公布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最高奖励5

【承包网】 发布于 2019/9/25 1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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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郑州市商务局官网公布郑州市2018年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通知,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报要求与支持范围。

  1.  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1)郑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省、市级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等;

  2)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纳入财政资金负面清单;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行业统计监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

  4)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注册1年以上,近2年(设立未满2年自设立之日起)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取得省商务厅颁发的《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

  2.  支持范围和奖补标准

  据悉,此次申报的专项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在2018年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19类项目,包括跨境电商在线交易项目、传统外贸企业转型项目、跨境O2O线下体验店项目、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跨境电子商务园区项目、跨境电子商务平合项目、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合项目、出口信保扶持项目、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项目、建立境内出口监管仓项目、国际物流费用项目、开设国际物流专线项目、龙头企业引进项目、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项目、自主品牌项目、跨境电商企业自主创新、名牌出口商品项目、海外分公司项目、高校开展专业教育项目、社会开展人才培训项目。其中,跨境电商在线交易项目和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专项资金釆用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财政奖励、财政贴息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同一主体仅限申报一次,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已获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扶持。

  3.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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